根据加蓬法令,自2007-09-01日起,凡发货至加蓬的货运都必须申请货物跟踪单(BIC/CRN)。如果没有申请此货物跟踪单将视为触犯加蓬的条例,并在目的港受到严厉惩罚。从2010年1月1日起,加蓬共和国实行新的BIC,并更名为BIETC。

  2017年5月20日起,船东要求根据加蓬海关的要求,请务必在装船前递交含有有效BIETC号码的补料,若没BIETC号码,我司将不给予上船。该号码需在船开后5日内予以生效,请及时提供生效后的BIETC文件至当地客户服务部做鉴定,鉴定有效后方可领取正本提单。如果您在船开后5日内无法提供有效的BIETC文件,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目的港海关罚金,甚至于原船返回的费用将由您自行承担,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司咨询 。

  *2017年3月的通告:加蓬国禁止进口超过三年车龄的车辆,请大家注意,不然无法入关。


注意

  **ECTN证书必须在船公司签发正本海运提单前办理。

  **批复生效后的正本ECTN证书(PDF格式)将电邮给申请人,申请人将此正本证书转交给目的港收货人和船公司等。


加蓬 BIETC/BIC/CRN证书具体申请流程

申 请 资 料

  1、ECTN APPLICATION FORM申请表格

  2、草本海运提单(DRAFT B/L COPY)

  3、已盖章的装箱单扫描件(Packing List)

  4、已盖章的商业发票扫描件 (Commercial Invoice)

  5、已盖章的运费发票扫描件(Freight Invoice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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